当某位老人没有子女的情况下不幸离世,若生前留下了明确的
遗嘱,那么遗产应当依照遗嘱处置;倘若没有制定遗嘱,其财产便应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首要的
继承人为除了配偶和父母之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此二者也不存在于世,则财产将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姊妹
继承;然而,若该老人竟无任何同胞手足,那么其遗骸无法得到妥善安置,最终会由国家收为国有;另一种情况是,老人若在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他或她的财产将会归属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另外,尽管非
直系亲戚如外甥(女)、侄子(女)等可能对老人也加以悉心照顾并承担了主要
赡养责任,但仅可向法院提出申请以获取
遗产继承权,至于具体的
分配比例仍然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权衡与考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