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进行
婚姻登记的情况之下,诞生的子女即为
非婚生子。若双方就非婚生子的
抚养权归属问题无法达成共识,便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试图通过
暴力手段夺取他人子女的行为均属
违法行为。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遵循最有利子女成长为原则来裁定抚养权归属。
首先,对于年龄不足两岁的未婚子女,应优先交由母亲照顾。然而,若母亲存在如下任一状况,则父亲有权获取
抚养权:(1)母亲患上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严重疾病,使得孩子与她共同生活十分不适宜;(2)母亲虽然具备
抚养条件却未能尽到
抚养义务,致使父亲提出让子女跟随他生活的诉求;(3)根据其他理由,诸如母亲的经济实力及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养育产生显著的负面影响,又或是其不良的言行举止对子女的成长造成负面指引,以及母亲因为
违法犯罪事件而服刑其间无法承担抚养责任等。
其次,对于年满两岁之后的
未成年人,当父母双方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事宜出现
纠纷时,法院会予以调解。在
当事人双方都愿意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方式。具体而言,可以从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由父母双方
轮流抚养,这样的解决方案在达成共识后,法院都予以批准。如果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将依据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及其它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来做出适当的裁决。
最后,对于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当父母双方在清楚说明
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心想法。然而,这并不代表孩子可以任意选择跟哪一方生活,只有在上文提到的父母同时
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参考孩子的个人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