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破产前半年个人转移财产的有效性得看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要是转移财产的个人是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出现破产迹象后,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用一些不正当的办法把公司财产转到自己名下,像给自己发不合理的高额工资、奖金,这种行为是不作数的。公司的管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这种行为,把转走的财产追回来。
2、要是转移财产的个人是公司的债务人,在公司破产前半年故意把财产转走,就是不想还公司的钱,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这个转移行为是能被撤销的。公司管理人能依法要求撤销财产转移,把财产追回来,用来偿还公司债务。
3、不过,如果这个人和公司没有上面说的那些特殊关系,而且转移财产是因为正常还债、进行正常市场交易等,没有故意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也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后果,那么这个财产转移一般是有效的。
公司破产前半年个人财产转移是否有效,重点在于转移行为合不合法、有没有损害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或者管理人可以通过调查、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