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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摔骨折了学校有没有责任

如若学生在校园内遭受外伤,然而校方并未能充分履行监护之责,那么按照相关规定,校方应当为其过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所提到的“教育机构的责任”,特指的是那些在幼儿园、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和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当他们由于教育机构的疏忽大意或没能尽职尽责,无法预防与避免学生受到人身伤害,或者因教育机构的行为引发了第三人的损害之际,教育机构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中学生在教育机构的学习和生活过程中所遭受的伤害,教育机构不能无辜且毫无处罚的,而只是对于由于自身过失而给未成年学生带来的危害性损伤,才负有赔偿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新修订:2024-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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