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可先和对方直接协商补偿,签订书面补偿协议。
(二)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同时提出补偿请求,法院会结合婚姻关系存续时长、一方付出义务情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
(三)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可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