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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4-04 10:35:11 已帮助27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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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对于过错行为所导致的损害赔偿问题,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存在严重的婚姻不忠贞现象;
其次,当事人存在和其他人长期非法同居的行为;
再次,实施过家庭暴力行为;
第四,对家庭成员进行残忍的虐待或抛弃;
最后,若存在其他性质极其恶劣,足以影响夫妻感情生活的不当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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