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的法律规范,当
当事人离家失踪并处于无法联系状态长达四年以上,抑或是因为突发性的意外而导致长时间处于同样情况(两年及以上)时,对于其具体利益相关者而言,有权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正式提出宣告该当事
人死亡的申请。
在经过法定程序确认自然人已经被
宣告死亡之后,当事人的户口便可依法予以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
意外事件,下落不明
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