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学童施行虏获及贩售行为,视为合并实施了
绑架犯罪和
拐卖儿童犯罪,应当依法对其进行
数罪并罚的惩治。
对于以出售为主要目的而策划、绑架儿童的行径,相应地被认定为拐卖儿童罪的重大恶劣情节,应该接受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的严厉
刑罚,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作为
附加刑。《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
暴力、
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