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严格限定搭乘飞机之群体详列如下:
1、蓄意捏造并公然散布涉及民用航空防御安全相关虚假恐怖讯息之人;
2、擅自使用、伪造、篡改或假借他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乘机通行凭证者;
3、恶意阻塞、强占、冲击值机服务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之行为人;
4、随身携带或交由托运公司负责运输国家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之危险物品、违禁品及管控物品之人;
在其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之中故意隐藏未依法定程序批准属于民航严厉禁止与有限制运输之物品之人;
5、强行攀登、阻挡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撞航空器操控室、跑道以及机坪区域之人;
6、干扰或煽动他人干扰机组、安检、值机等维护民航秩序之工作人员正常履职,实施或恐吓实施人身攻击之人;
菩提莲华7、强霸座位、行李架,发生暴力冲突、无理取闹,故意损毁、盗窃、擅自启封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之事;
8、在航空器内部明火使用、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且不听从劝告之人;
9、在航空器内部非法盗取他人物品之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