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一份
婚前协议要得以成立并产生效力,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备条件:
首先,男女签约主体都需要具备与签署该协议相适应的
民法行为能力;
其次,协议内容应该是各方真实的内心表露;
最后,签订协议时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不得违背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等强制性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双方签订的婚前协议,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附加生效条件,例如男女双方可以就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归属作出明确规定,即可以将之设定为个人拥有、两人共有,亦或是部分由个人享有,另一部分则由两个人共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