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件且肇事者选择
逃逸时,通常情况下,通过保险公司或交警部门对相关监控录像进行仔细地审阅与调查,便有机会将逃逸人员
逮捕归案。
倘若涉事人员在达成交通事故之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却尚未触犯
刑法规定,那么他们将会面临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所做出的包括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
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判处长达15天的
行政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
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