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向
国家公务人员进行
行贿活动的行为,尽管其被法律判定为
犯罪,但多以罚款、监禁等
刑罚教育为主,极少会直接判以
死刑,除非其涉及到谋杀或其他极其恶劣的罪行。
然而,如果行贿者通过将贿赂款交由第三方进行操作,再由第三方将贿赂款提供给相关
公务人员的话,这种行为则被认定为介绍贿赂,其特殊性在于如果
情节严重,可能会面临三至六个月的
有期徒刑甚至更重的刑罚,并且还有可能同时要遭受到
罚金的惩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介绍贿赂的行为在被检举揭发之前就能被发现,并及时被举报者主动地详细交代清楚其全部行径的话,这种情况下,通常能够得到减免部分或全部刑罚的宽大处理。《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
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