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遗失了交通事故的
责任认定书,无需担忧,仍可申请进行补办。
根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通常会将
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副本留底备案。
因此,文件的丢失并不会影响对此次事故的处理进程。
倘若在
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确需要用到责任
认定书,您亦可赴当时出具此判定报告的交警部门,向其申请查阅并复印存档的责任认定书副本。《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