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之后,
债权人需向
破产管理责任人进行
债权申报。
依照相关破产法律
法规的严明规定,无论企业沦落至破产重组环节、
清算环节抑或和解环节,所有债权人务必在相应的法定时限内,依照规定流程向由人
民法院指定担任的破产管理责任人申报其所拥有的债权权益,而并非直接向负责监督处理企业破产事宜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