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处发生意外停车状况,随后车与其相撞,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事故双方均可能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此项责任的承担方式需依据各方所涉及的过失程度进行判定甄别。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后车出于恶意目的主动撞击前车,那么理论上讲,该起事故的
主要责任应由后车承担。《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