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所知,大小学校的学籍证明均需前往所就读的院校的教学管理部门进行开具。
对于已步入大学殿堂的广大学子而言,学籍证明通常可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段内前往超乎所属院系(系别)的办公室进行办理。
此时只需将相关材料交由该部门审核并加盖其公章便可完成全部手续。
然而,特别需要声明的是,如果证明文件上必须加盖本校的教务处章印,那么您也可以先将所需材料打印出来,然后携带至学校的学生事务中心进行处理以便顺利获取相应证明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