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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羁押期间最长多长时间

侦查羁押期间最长多长时间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4-01 17:05:14 已帮助14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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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羁押期间最长多长时间
关于一般案件中的逮捕时间限制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针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其所必需承受的侦查羁押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
然而,如果案情相对较为复杂且已达到期限却仍旧无法结束的情况下,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许可,便可将羁押期限进一步延长一个月。
至于特殊案件种类的逮捕期限,则需要按照特定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实施逮捕之后,如若案件在期限结束之际依旧未能完成侦查工作,经由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做出决定后,即可再行延长两个月的羁押期。
在针对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案例中,即使拖欠期已过,倘若案件依然未能完成侦查,则同样也需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作出决定,方可再进一步延长两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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