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夫妻一起供楼离婚要怎样分

夫妻一起供楼离婚要怎样分

当一对夫妇中的一方向婚前发起不动产买卖合同,使用个人资产作为首付款向银行申请了抵押贷款,而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二人亦通过共同财产偿还上述贷款,若此类不动产在签发合同时便已将其注册列记于首付款支付方之下,那么在离婚之际,关于这类不动产的分配问题将交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在依照前述法律条款无法达成有效共识的情况下,我国司法机构有权作出裁决,将上述不动产归属权判定给产权注册一方所有,且未偿还剩余的抵押贷款亦被宣布为产权注册一方的个人负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就利益分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处理原则仍旧是将该房产交给产权注册一方所有,其余由产权注册一方依据双方在结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份,来向对方提供补偿性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新修订:2024-04-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