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诈欺行为涉及的金额未达到
刑事立案标准时,公安机关无法启动
刑事追究程序。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款,诈欺公私财物涉嫌数额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之间,人民币10,000元至30,000元之间以及人民币50,0000元以上者,应分别被视为刑法第266条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之情形。
针对作案者实施的诈欺行为,若涉案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上述相应标准,公安机关有权依职权适用不同
刑罚,通常情况下,罚款将伴随着
有期徒刑或
拘留一同执行。
而对于数额巨大的
犯罪行为,刑罚期限可能长达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甚者,数额特别巨大且
情节严重者,刑期可高达十年以上或无期
徒刑,同时面临
罚金乃至
没收财产等附加惩罚措施。《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