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体工商户所负之债,无论系个人独立经营还是家庭共同经营,均须以其个人或家庭的财产予以清偿;
若无法确定系何人负责,则视同以家庭财产承担责任。
首先,需明确,个体工商户乃指在现行法律
法规框架下,经过严格审核并注册登记后,依法进行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家庭组织。
其中,对于以单个自然人身份申请个体经营的,须为年满十六岁且具备劳动能力者;
而对于由家庭共同申请的个体经营活动,户主要有足够的经营能力,其余
家庭成员并不强制要求同样具有经营能力。
其次,个体工商户享有法定的资产所有权,包括对自身拥有的合法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权限,以及依据法律条约以及合同约定享有的各项债权权益。
再者,自然人愿意投入工商业经营,并经过法定注册程序后,便可成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有权设立商号,名称中的字号也是注记在
营业执照上。
待个体工商户决定停止经营之时,必须到
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
债务,个人经营的,以
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
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