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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以前刑满释放是否属于累犯

七年前刑满获释之后再度触犯法律的情况,不视为累犯的判定范围之内。
累犯行为,顾名思义,即行为人曾遭受特定刑罚的制裁,而在刑罚执行期满或者获得特赦之后,在法定的期限内再次实施被判定为一定刑罚规格的犯罪行为。《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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