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分居期间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分居期间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严格来说,在夫妻分居期间获得的任何财物,若未作出特别约定的话,通常将认定为夫妻共同资产。
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文明确约定,在婚姻关系持续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下列资产,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且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和支配:
(一)工资、奖金以及其他形式的劳务报酬;
(二)生产、运营和投资活动中所带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益;
(四)遗产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确认为夫妻共同所有之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3-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