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金融诈骗辩护专题 > 恶意诉讼属于合同诈骗吗

恶意诉讼属于合同诈骗吗

关于恶意诉讼与相关犯罪之间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恶意诉讼并不等同于诈骗罪。
其中涵盖了诸如恶意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等多种形式,若是情节严重,分类别地构成了其他与之相应的罪行。
具体来说,合同诈骗罪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欺诈犯罪,其通常以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在订立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通常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匿真实信息等种种手段,诱骗合同相对方交付财物,且这类行为所需涉及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
此种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客体会相对较为复杂,主要是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两大构成要素。
此外,该类犯罪的实施对象主要定位为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各类公共和私人财富。
至于客观方面的表现,这种犯罪行为会在确定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使用各种欺瞒性的策略,如伪造事实或公开真相,来诱骗合同相对方交付财物,这种行为在到达一定数量后就可以被判定为违法犯罪。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里所提到的“合同”应该被理解为不包括纯然的借款合同,这是因为通过借款合同进行的欺诈行为实际上近似于直接通过欺诈的方式让对方形成误解而被迫交付财物,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从犯罪的主体来看,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团体都有可能成为此类犯罪的罪犯。
对于刑法规定的问题,犯本罪的受害者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企业组织等各种机构。
关于主观方面,此类犯罪行为的主观呈现一般都是直接的故意,并且具有通过欺诈手段非法占有另一方当事人财物的不良企图;
其次,恶意刑事诉讼,就是捏造事实并控告其他人,意图使受到控告的人遭受刑事追责,如果此类情况在情节严重的前提下仍然持续发生,此时就构成了“诬告陷害罪”;
最后,如果这种恶意行为发生在民事或行政诉讼领域,即以编造事实来提起诉讼,从而干扰司法程序的正常运行或者严重损害到他人合法权益时,就构成了“虚假诉讼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新修订:2024-03-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