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上级主管
发生纠纷或冲突时,若涉及到对企业
法规、规章存在严重违反行为,那么相应的企业有权利进行开除处理。
在此情形中,
劳动者如果频繁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的情况,企业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终止与之签署的
劳动合同关系,并且免于支付其任何形式的
经济赔偿金或者
赔偿款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