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意义上而言,经由收条开具出来的确认收到物品或款项的凭证一般都是具有效力的。
收条是当接受方以合法或符合规定的原因接收并持有物品或款项时,以实际行动向提供方开具的一份书面证明文件。
一张完整的收条通常需要包含以下五个核心要素,它们分别为提供者、收取者、交付的具体原因、交付的具体对象以及交付的具体时间信息等。
只要接收方进行了签名或以其他形式批准(例如加盖公章),便可使原本单纯的收条转变为有效力的法律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