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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隐匿邮件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刑法对于构成隐匿邮件犯罪的既遂者所施加的刑事处罚的具体规定为:
如果邮政工作者以个人私利擅自破解、隐瞒或销毁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等通信内容,则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刑法惩罚。
这一类犯罪的精确名称即为“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其定义即是指邮政工作者因个人原因擅自进行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等通信内容的开启或掩藏、摧毁等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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