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严重案件中,
责任人如逃避责任则应受惩罚,通常需承受十五天以下监禁。
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倘若发生生产
安全事故导致
人员伤亡或他人
财产损失,有责任依法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若拒绝承担或其负责人有意规避,那便需要由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相关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
民法院依法
强制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
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
受害人给予足额
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