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出现交通事故后,并未规定必须由两个
当事人共同前去领取事故责任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以及取证环节的综合情况,参考相关检验与鉴定所出具的权威结论,迅速制定出准确无误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备后续处理及解决交通事故之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