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盗取手机的行为构成了
犯罪,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方表现出有承认错误并愿意悔过,同时主动退还所偷物品和相关
赔偿金的话,只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并且严重程度相对较小,即可对其进行不
起诉或免除
刑事制裁;
如果这对于案件来说是必要的话,那么法律机构也会根据规定对他们做出行政惩罚:
首先,是具备法定减轻
刑罚的情节;
其次,如果被告方并未直接参与
分赃或者所得
赃物数量较少,而且不是整个
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的话;
再者,得到被害方的理解与原谅也是减轻刑罚的重要因素;
最后,还有一些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例也可以适用以上原则处理。《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
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
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
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
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
主犯的;
(三)
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