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
防卫过当者进行
量刑之际,我们必须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过当程度,它直接反映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程度;
防卫动机,这包括保护的是国家、公众利益还是个人利益;
权益性质,即是针对何种性质的权益实施的防卫行动;
社会舆论,即这种行为对于社会产生的影响程度究竟怎样。
在面临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时,为了避免国家、集体或他人的生命、财产等方面的损失,以及为了
保证自身安全,可以采取相应的制止措施来反抗,即使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某些伤害,也属于
正当防卫,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并给对方带来重大损失,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对于正在进行的
行凶、杀人、
抢劫、
绑架等严重
威胁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行为,如果采取适度的防卫行动,导致不法侵害者受到
意外伤害甚至死亡,那也不算是防卫过当,无需负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