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事电动车沦为机动车范畴,然其骤然转向变道,不慎与汽车产生碰撞,在此类情况下,理当由电动车负全责。
而公共安全管理部门将依据承包方之行为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到的影响力,以及其过失的严重性,用以鉴定各方应承担何种程度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