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所持有的某家
信用卡欠款超过人民币伍仟元,并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还款,那么是否就构成了我们通常理解中的
信用卡欺诈行为呢?是的,这将会涉及到
刑事犯罪问题,警方也可以依据法律程序对此展开调查,并有可能采取网络通缉等措施。
对于长期
拖欠不还
信用卡款项的情况,所引发的诸多不良后果是不容忽视的。
具体如下:
首先,会产生极高的
逾期利息;
其次,若您的欠债额度较大,银行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届时将会产生诸多相关的
诉讼费以及其他额外的经济开支;
另外,个人的信用档案中也将会留下不良的
征信记录,从而对未来办理包括信用卡在内的各类金融业务及
申请贷款等造成重大影响;
最后,倘若您所累计的欠款数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壹万元,根据我国《
刑法》规定将构成信用卡
欺诈罪,相关
责任人需要承担
刑事责任。
关于信用卡欺诈罪的详细内容,可参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其中指出,凡是从事
信用卡诈骗活动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的行为,都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
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持卡人,保护好自身权益,理性消费、按时还款,确保良好的征信记录。《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