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
赠予协议需以
书面形式订立,明确地载明下述各项信息:
赠与人,及受赠人的姓名以及各自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赠予物品的详尽描述;
赠予之物的数量;
赠予财物的品质;
赠予过程中的各项细目以及具体履行时间、地点和方式;
对于
违约行为的约定承担的相关责任;
以及在任何可能出现
纠纷时的解决途径等等。
依据我国现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有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合同的具体内容须由各方
当事人共同商议制定。
通常情况下,这样的合同至少应涵盖以下各项重要条款:
(一)合同主体各方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个人及居住地址;
(二)合同涉及的标的物详细说明;
(三)各交易环节所需的各类物质数量需求;
(四)所交换的各类物质在用途上的质量要求;
(五)交易过程中各方需支付的款项或者其他报酬;
(六)各类物质的交付时间和地点;
(七)违约行为的责任者与法律后果处理方法;
(八)当各类流转中产生的争议时的解决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