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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危险驾驶被判拘役罚款的该如何缴纳

因为涉及到构成危险驾驶罪名的问题而被法庭判定为需判处拘役以及缴付罚金,此项义务应由做出裁决的法院来进行监督和指引。
关于罚金的缴纳措施,有以下几种方式供您参考:
首先,按照法庭指定的期限,您可以选择一次性全额缴纳或分期付款;
其次,若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完成支付,那么将由法庭强制执行;
当您实际情况下无法全额缴费时,法庭会在后续发现您具有可执行的资产时,随时对其进行追缴;
最后,如果您在缴纳过程中碰到困难,只要得到法庭的认可,就有权延期、适当修改或暂时豁免这项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罚金是一种由法庭判处的刑罚,要求被判罪者向国家交纳一定量的金钱以示惩戒。
它属于财产刑的一种类型,在刑法这个法律体系中是一种附加的惩罚形式。
虽然刑法并未明确规定罚金的金额大小,但仅作了原则性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最新修订: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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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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