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涉及到构成
危险驾驶罪名的问题而被法庭判定为需判处
拘役以及缴付
罚金,此项义务应由做出裁决的法院来进行监督和指引。
关于罚金的缴纳措施,有以下几种方式供您参考:
首先,按照法庭指定的期限,您可以选择一次性全额缴纳或分期付款;
其次,若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完成支付,那么将由法庭
强制执行;
当您实际情况下无法全额缴费时,法庭会在后续发现您具有可执行的资产时,随时对其进行追缴;
最后,如果您在缴纳过程中碰到困难,只要得到法庭的认可,就有权延期、适当修改或暂时豁免这项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罚金是一种由法庭判处的
刑罚,要求被判罪者向国家交纳一定量的金钱以示惩戒。
它属于
财产刑的一种类型,在
刑法这个法律体系中是一种附加的惩罚形式。
虽然刑法并未明确规定罚金的金额大小,但仅作了原则性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
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
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