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明确阐述,残疾人及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均应当严格遵循并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参与到社会保险体系中来。
对于生活中有实际困难的残疾人朋友们,我们的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样肩负着关心爱护他们的重任,积极地鼓励他们加入社会保险体系。
同时,对这些生活确实面临困境的残疾人朋友,国家也会依照严格的政策规定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补贴,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关于四级残疾证的具体作用,总结起来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您可以利用这张证件向国家申请补助,而重点关注的应该是就业问题。
如果您至今仍未能找到合适的职业岗位,可以寻求当地残联的帮助,相信他们一定能为您提供优质的推荐服务;
其次,如果您选择从事个体经营,那么,这张残疾证书将助您享受到相应的税收减免待遇,同时,经营场所也将得到适当体恤;
再者,持有残疾证的您,无论是在管理、登记还是证照办理过程中,都将享有行政事业性费用的全额免除,而且,您还有机会在一定期限内获得小额的信用贷款以及接受专门的劳动技能培训;
最后,如果您达到法定年龄标准,并且身患疾病,这张残疾证书有望使您提前办理病退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