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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诈骗罪的未遂与罪数

当行为者开启了他们的欺诈策略,那么这便标志着诈骗罪的正式开始;
若是他们为了转化违法犯罪所得,故意伪造相关证件,那便属于诈骗罪的预备阶段。
然而,行为人若是在采取诈骗行动之后,未能成功让受害者产生误解,又或者虽然成功让对方产生误解却未实际侵占任何财产,我们可以称之为诈骗未遂
我们发现,行为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常常会利用法律禁止的手段,比如制造和使用虚假的文件、证件、印章等进行欺诈。
在此情况下,一般会依照“从重从严”的处罚原则执行,除非法律另外有特殊规定的情形。
如果行为人在执行欺诈行为过程中,通过多次欺骗同一个人获得了多笔财产,那么仅构成一项单独的诈骗罪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修订:202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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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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