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
法规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首先是以专章节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应享有的各项权益,这充分显示了这部法律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主旨的基本立场,并体现出极高的保护程度;
其次,此部法律特别强调了经营者所负有的多项义务,如在经营过程中需遵守自愿、平等、公正和诚信这些重要原则。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该法规专门设置了一个章节详述了经营者应对特殊消费者群体及其所在社会大众履行的各项义务;
此法律还积极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那些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而且可能对社会
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不良行为实施全方位和严格的监管;
最后,这部法规对于消费者的整体性保护给予极大关注,甚至在法律层面上以专章节形式确定了消费者团体的法律地位,充分展现了维护整个消费者群体权益的坚定决心。《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