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离婚专题 > 民法典中离婚后居住权可以维持多长时间

民法典中离婚后居住权可以维持多长时间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居住权的存在期间为期届满或居住权人离世之时即告终止。
因此,如果已婚夫妇在设定居住权时有签订了相关合同的话,那么居住权的存续期限需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进行确定。
即使经历了离婚事件也不会对这一权利产生任何负面影响,无权单方面因婚姻圆满结束就回绝居住权的行使。
欲设立居住权,必须遵守法律程序,采用书面方式来订立居住权合同。
通常来说,居住权合同需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拟设立居住权的各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商号以及住处于何处;
(2)被设立居住权的房产所在地;
(3)该房产居住的具体环境与条件以及相关要求;
(4)居住权的具体存续期间;
(5)合同纠纷发生后的解决途径及办法。
值得注意的是,设立居住权是无偿行为,但若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则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在完成居住权设立手续时,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如此才能确保居住权的有效性。
除特殊情况外,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擅自转租
当居住权期限期满或是居住权人去世后,居住权便宣告解除,,居住权的甄灭都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最新修订:2024-03-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