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爱的
当事人,当交通事故发生后,若经判定对方应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请您放心,保险公司会先于限额内先行拨付
赔偿款项,任何不足之处将由
肇事方自行承担。
您可以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的沟通与协商;
其次,考虑向有关交警大队提出调解请求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若您决定聘请律师发起
诉讼程序,我们完全理解并支持。
对于您在此类事故中所遭受的
人身伤害,您有权申请获得
医疗费用、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方面的赔偿,这些均为
赔偿义务人必须负责承担的。
另外,若不幸由于受伤而致使日常生活需求增加或劳动能力丧失从而造成收入减少,这部分所产生的各项损失,如
残疾赔偿金等,亦有权要求赔偿。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主要通过强制险以及商业
第三者责任险得以实现。
以下为您提供详细的操作流程:
1.在获得交警部门出具的
责任认定书之后,及时向我方保险公司
报案,告知我方车辆受损情况以及对方车辆大致受损状况;
2.待对方车辆送往4S店进行维修之前,我们建议您预先通知我方保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核实损失情况,同时我方也需要同样进行车辆损失鉴定;
在我方及对方双方完成损失鉴定并确定相应的维修方案及费用之后,便按照
定损项目及其金额有序地进行维修工作;
3.当对方车辆维修改良后,按照保险公司核定的修复价格开具相关维修发票,同时将对方车辆的强制险
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事故发生时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等材料据实提供给您,希望您能够亲自再去一趟保险公司确保对方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索赔条件。
在确认无误后,您即可直接将所需支付的款项交付给对方;
4.最后,请您将对方车辆的索赔资料以及您本人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汇总整理并交给我方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审理。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
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