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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关于肇事逃逸情况的详细分类总结如下:
首先是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仍然驾驶车辆或者弃车悄然逃离事故现场;
其次则是那些自认为没有责任的交通事故涉事人员,他们会选择驾驶车辆迅速离开事故现场;
再次,我们不能忽视的就是那些在交通事故中存在饮酒或无证驾驶嫌疑的当事人,尽管已经报案并表示愿意听从处理安排,但是在弃车离开现场后却又选择返回现场的人;
接下来还有那些虽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却在没有报告警方的情况下遁形消失不见,未能执行现场等待处理意见的人;
然后是那些在将伤员送至医院治疗后,为了避免被追责而留下假名、假地址以及假联系方式悄然离去的人;
最后也是最常见的情况之一,便是那些在接受警方调查过程中擅自逃跑躲藏起来的人。
此外,还有一些人虽未承认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事实上证明他们理应清楚相关事实,比如拒绝出面协商,或是对赔偿金额明显不满并未留下真实个人信息,同时还有充足证据表明他们强制离开现场的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最新修订: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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