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原告方面,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则可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原告若随意不出庭,可能导致诉讼程序按撤诉结束,若被告反诉,还可能面临不利判决。
(2)被告方面,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缺席判决。若为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拘传。缺席判决会使被告丧失在法庭上陈述和辩论的机会,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因不可抗拒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出庭,在障碍消除十日内可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提醒:
当事人应重视开庭通知,按时出庭。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要及时向法院说明并申请,避免因自身疏忽影响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