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没有,只是
非法拘禁两个小时不能
立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
侮辱等行为的;
非法拘禁,致人
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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