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出轨不是退还彩礼的条件,是判定离婚所要参考的条件;彩礼是婚姻的缔结之前,男方给女方的聘金或礼金。
2、彩礼在《民法典》中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但规定了禁止通过婚姻来向对方索要钱财和用钱来交易促成婚姻。正因为彩礼未在《民法典》中明文规定,所以彩礼纠纷问题屡见不鲜。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