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协助他人实施诈骗行为但不知情的,通常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成立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不知情意味着缺乏诈骗的主观故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协助,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需如实陈述自身对诈骗行为不知情的具体情况,以及所了解的相关事实,并主动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材料,例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3)若经司法机关调查确认确实不知情,行为人不会被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应当知情却因重大过失未察觉的情形,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承担相应责任。
提醒:
在协助他人处理涉及财物或信息传递的事务时,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避免因重大过失卷入纠纷;若不慎涉及相关调查,需及时保留能证明自身不知情的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