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不可以退还商标注册驳回费用。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注册商标的,存在类似、异议等情况,且成立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后,作出驳回申请的商标注册的决定,并且不予公告。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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