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与他人育有子女,通常不会对你们已分割完毕的财产权益产生实质影响。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告终结,前夫后续的生育行为属于其个人生活范畴,与已分割的财产无关。
1.若离婚时存在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该部分财产。
2.若发现前夫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自发现该行为之日起三年内,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前夫对其与他人所育的非婚生子女负有法定抚养义务。若你与前夫有共同子女,且前夫因抚养新子女而影响了对你们共同子女的抚养义务履行,你可以先与前夫协商变更抚养费金额或子女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