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分公司就是分支机构。分公司是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的,因为没有
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
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
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的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
子公司向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可以变子公司,但是需要总公司作出决议注销分公司,并设立子公司。分公司不是法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定
代表人。《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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