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三的现金支票,原配通常能够追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既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的合理处分范围,也违背了公序良俗,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1.收集关键证据。需准备能证明涉案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材料,以及证明赠与事实存在的证据,例如现金支票存根、相关转账记录等,为后续诉讼提供支撑。
2.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赠与行为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请求判定小三返还受赠的财产。法院认定赠与无效后,小三需履行返还义务。
3.针对支票状态采取措施。若现金支票已被兑现,可要求小三返还与支票金额对应的款项;若支票尚未兑现,可向相关部门申请阻止兑现,并追回该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