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人
民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依法实行两审
终审制度。
二审判决后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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