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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应该怎样确定减刑

【问题解析】
民法院对被判处死缓的罪犯确定减刑的方式: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罪犯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内容】
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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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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